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为江西省特殊教育专业定向师范生唯一试点培养单位

点击数:36 更新时间:2015/12/7 15:23:34

   日前,江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10号),对2013年全省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在继续开展定向培养农村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资的基础上,从2013年秋季入学开始,在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农村特殊教育师范生定向培养试点。

2013年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由各县(市、区)根据指导性计划申报岗位需求计划。参加农村教师定向培养的生源条件为:参加2013年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定向农村师范生要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合格。

考生要按各设区市公布的师范定向招生计划和定向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考生必须是需求县(市)的生源。中考对报名定向培养的考生单独设立考场,由设区市统一组织评卷。录取工作由省、市、县中招办共同组织。录取工作结束,招生院校将定向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经县教育局、培养院校签字盖章的《协议书》一并寄送已录取的定向生。定向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定向师范毕业生毕业后安排在农村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特教定向师范毕业生安排在县特殊教育学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