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15〕24号
关于实施2015年江西省本科高校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加强高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青年教师尤其是青年讲师、助教的专业化水平,根据全省普通本科高校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安排,将继续组织实施相关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
(一)新进教师素质培养项目(另行下文)
(二)青年教师教研推进项目
1.师德师风专题培训—井冈山红色基因传承教育(井冈山大学)
2.名师引领培训(井冈学者)—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类(江西财经大学)
3.教学成果奖推广培训(国家级)—体育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福建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福建师范大学)
4.教学成果奖推广培训(省级)—面向产业需要的创新型软件人才“2+X”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南昌航空大学)
5.课程教学与专业建设培训—新闻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
6.课程教学与专业建设培训—军事理论(江西警察学院)
7.职业发展培训—社科类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南开大学、《中国高等教育》杂志社等)
8.职业发展培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与经验推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9.职业发展培训—优秀教学多媒体课件及微课应用培训(江西理工大学)
10.职业发展培训—教学名师谈教学(九江学院)
11.名企实践培训—教育技术类(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名企实践培训—工程机械类(常州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13.网络培训(已另下文)
(三)、管理干部能力提升项目
14.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建设高级研修(天津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15.应用型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教学资源建设专题培训(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16.教学、科研、师资管理干部高级研修(四川大学等)
17.财务管理干部高级研修(西南财经大学等)
二、培训对象
相关专业、学科的专任教师、教辅人员以及相关岗位的管理干部。
三、培训形式
根据各培训班的具体安排,采取专题讲座、小组研讨、项目演练、岗位体验、实地考察、技能训练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经费安排
20所“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实施高校的教师参加培训,培训费、食宿费全免,由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专项经费予以安排。教师参训往返交通费用,按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其他高校教师参加培训,免培训费,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五、相关事项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训教师的选派工作,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参加培训,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予以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认定。参加培训的教师,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将颁发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下发的培训证书。
2.各培训班具体通知另行印发。请关注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www.jxgspx.com)。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2日